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 民間文藝類(含曲藝、雜技)評獎工作細則
根據《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辦法》,制定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民間文藝類(含曲藝、雜技)評獎工作細則。
一、組織機構
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民間文藝類(含曲藝、雜技)評獎工作在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工作協調機制統一領導下進行,分初評、終評兩個環節。初評工作由青海省民間文藝家協會、曲藝雜技家協會(以下簡稱“省民協”“省曲協”)具體組織實施。省民協、省曲協依據《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辦法》規定,由省內民間文藝、曲藝雜技界相關專家12人組成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民間文藝類初評組,其中民間文藝文藝類初評組成員7名,曲藝雜技類初評組成員5名,初評組各設組長1名,由全體評委推選產生。組長及評委正式名單由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工作協調機制審核批準后,開展民間文藝類(含曲藝、雜技)初評工作。終評工作由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審委員會負責。
二、參評對象與范圍
凡在評獎規定時限內,在青海省工作生活的文藝工作者或由我省企事業單位搜集、整理或創作,并在青海省或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正式出版機構、擁有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網站等發表、出版的民間文學、民間文藝理論類和新創作的各門類民間藝術作品;個人或集體搜集、整理并出版或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的曲藝、雜技文學、理論類作品和新創編并公開演出曲藝、雜技類作品均可申報。
?。ㄒ唬┟耖g文學作品包括神話、傳說、故事、歌謠、諺語、笑話、謎語、歇后語等類別的民間文學搜集、整理或翻譯作品。
?。ǘ┟耖g藝術作品包括唐卡、剪紙、刺繡、雕刻、泥塑、金屬工藝等各門類民間手工藝術。
?。ㄈ┟耖g藝術表演作品包括具有深厚民間文化底蘊、鮮明地域特色和時代創新的表演藝術,涵蓋廣場舞、鼓舞鼓樂、民歌等門類。
(四)凡入圍山花獎、牡丹獎,參加中國民協展覽、雙創成果、參加中國民協培訓,中國曲協全國性展演、參加中國曲協培訓班及參加文藝志愿活動和獲得其他省部級以上獎項等均作為加分項,需要在申報材料上表述清楚,并提供相關證書。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申報作品時間及相關附件填寫要求依照《青海省第九屆文學藝術獎參評作品征集啟事》執行。具體報送作品要求如下:
?。ㄒ唬﹫笏唾Y料除《青海省第九屆文學藝術獎參評作品征集啟事》規定資料之外,附申報主體有效身份證件(jpg等常見圖片格式)1份。
?。ǘ┟耖g藝術表演作品要求為所在地區民間傳統藝術,或基于所在地區民間傳統藝術挖掘改編后的作品,每一作品時長不得超過8 分鐘,須報送完成視頻1份(MPEG/MPG/DAT/MP4格式)和300字以內的作品簡介,以U盤報送。
(三)曲藝雜技類申報作品每套資料包括演出劇照3張和15分鐘內的演出視頻(MPEG/MPG/DAT/MP4格式),中長書類作品須報送完整節目錄像及文本1套,所有申報作品需提供300字以內的作品簡介。
?。ㄋ模┫嚓P獲獎證書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ㄎ澹┧屑堎|材料使用A4紙張尺寸規格。
?。┥陥笞髌讽毺顚憽冻兄Z書》,《承諾書》須包含以下內容:
1.保證提交的作品是原創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2.作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他人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名譽權、肖像權等權益。如發生侵權行為,申報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和損失。
3.承諾作品中的任何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失實或不完整的情形。如因提交的作品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法律責任都由申報方承擔。
四、評審流程
青海省文學藝術獎文藝評論類獎項初評集中召開初評會議,評委集體(實名)打分,依據加分標準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作品加分后,按分數由高到低取若干名報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
五、附 則
本細則由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評獎工作協調機制批準執行,由第九屆青海省文學藝術獎民間文藝類(曲藝雜技)初評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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